当前位置 > 首页 >详细页面

    哪些情形会导致公司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呢”?

            2024-05-17 08:43:10        986次浏览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和《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第三十一条等有关规定,

    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载入经营异常名录:

    (一)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二)未在商事登记机关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责令的期限内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

    (三)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四)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企业常入“异常经营名录”的原因有两种:

    其一,公司地址无法取得联系;

    其二,公司每年度的工商年报没有在规定时间里上报。

    针对这两种情况,企业可以自查。

    网友评论
    0条评论 0人参与
    最新评论
    • 暂无评论,沙发等着你!
    被浏览过 1613034 次     店铺编号35208112     网店登录     免费注册     技术支持:金小满     专属客服:杨宇    

    3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