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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休学的注意事项

            2024-01-19 02:23:40        711次浏览

    休学原则上在每学期开学后周内办理,休学以一年为期。

    1、学生因病或因事确需休学,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明。因病者需出示三级甲等医院(一般县级以上医院都属于三甲医院)诊断证明书,无诊断证明书或无盖章者无效;

    2、学生将休学材料交至辅导员,辅导员核实情况,签字表明同意与否;

    3、如因病休学,学生需将材料交至校卫生科,卫生科对学生病情进行核实;

    4、学生将休学材料交至所在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院系主任签字表明同意与否;

    5、学生将休学材料交至学生处,学生处处长签字表明同意与否;

    6、学生将休学材料交至教务处学籍管理科,教务处处务会讨。

    7、具体因地域校方不同而另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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