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葬礼 方人能以一种“科学的眼光”来看待死亡,进一步淡化了社会对殡葬的热情。西方崇尚“个人本位”,主张“以个人为中心”,因此在丧礼中,也是以死者为“中心”,重在安置死者的“灵魂”。总之,西方丧葬礼俗有人们可借鉴之处。死亡文化的本质是生存文化,从一个民族的死亡文化中可以窥到那个民族的全部生存哲学。 西方虽然民族众多,但是在基督教文化的影响下,丧葬礼俗基本大同小异,下面就西方丧礼中比较一致的方面予以概述。 葬式。西方葬式主要是火葬、土葬两种。无论采用哪种葬式,均葬于公墓。
西方国家的丧葬礼仪基本上属宗教式的丧葬礼仪。人死后,首先在死亡地或尸体发现地的登记处进行登记,由医生或验尸人员签发书面证明,并在死亡者生前居住地的基层组织办理登记;而后对亲友发出通知或在报刊上公开宣布。
葬礼礼仪算是中华五千年传承下来的一种特殊文化,各个地区差距很大,就是日照相隔数十里的村落,一些讲法和做法也不尽相同。下面说的这些礼仪应该在岚山区后村镇比较通俗流行的一种礼仪。其中一些说法,也不是十分明白,希望懂得这些礼仪的人的指正。
老人逝世,俗说“归家”、“过身”、“过背”、“老掉”。入殓,俗说“入棺”、“收殓”。安葬,俗说“过山”、“出葬”。办丧事,俗说“做白喜事”或做“丧事”。入殓、出殡、安葬(俗称“落事”)都要请堪舆(俗称“地理先生”)择“吉日、吉时”和安葬的“风水宝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