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评审:许可机关在受理申请后,应当组织专家对申请单位进行现场评审,对申请单位的管理体系、技术能力、设备设施、人员资质、产品质量等进行综合评价,出具评审报告,并提出评审意见。
发放证书:许可机关在收到评审报告后,应当根据评审意见,对申请单位是否符合许可条件进行审定,对符合许可条件的,出具许可证书,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出具不予许可通知书,并说明理由。许可机关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
特种设备许可证的定义与意义特种设备是指在使用过程中可能会对人身和公共造成危害的特殊设备,如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
特种设备许可证是由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用于证明特种设备制造商或用户履行合法权益的凭证。
特种设备许可证的颁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旨在确保特种设备制造与使用过程中的可靠性。
特种设备许可证能够有效监督和管理特种设备的生产和使用,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
压力容器制造资质包含设计能力。根据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目录,压力容器制造单位的设计许可纳入制造许可,并在制造许可证上注明。这意味着具备压力容器制造资质的企业已经具备了设计本单位制造的压力容器的能力,无需单独取得设计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