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范围
申请内容:压力管道元件制造 [压力管道管子(B)、压力管道阀门(B)、压力管道管件(无缝
管件(B1、B2)、有缝管件(B1、B2)、锻制管件、聚乙烯管件、压力管道法兰(钢制锻造
法兰、补偿器(金属波纹膨胀节(B1、B2)、元件组合装置)单位许可申请。
申请人范围及申请条件:省内从事列入《特种设备目录》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
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 年第 3 号)》的压力管道元件制造活动的企业。
不予受理的法定情形:(1)申请项目不属于特种设备许可范围的;(2)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
虚假申请资料被发现的;(3)被依法吊(撤)销许可证,并且自吊(撤)销许可证之日起不满 3 年的。
人员
1、具有机械、焊接或者金属材料专业的技术人员 6 人,(其中具有工程师职称 的人员不少于 3 人);
2、理化检验人员,具有助理工程师职称的人员至少 1 人(技术人员任命)。
3、焊工(10 人)(其中焊条电弧焊 6 人、氩弧焊 4 人)
4、专职检验人员 2名、管工 8();起重工 2名。
安装设备
氩弧焊机:4台,焊机:10台,焊条烘干设备2台,起重机:1台,切割设备2台,现场热处理设备:1台,空气压缩机:2台,坡口加工设备:2台等等。
工业管道
检验:状况等级为1级和2级的,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6年;状况等级为3级的,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状况等级为4级的,应判废。
GC1、GC2级压力管道的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6年;按照基于风险检验(RBI)的结果确定的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9年;GC3级管道的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