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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办理CMA计量认证,用心服务每一位客户

    2024-07-04 06:52:01 34次浏览
    价 格:面议

    强制性要求,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境内从事面向社会检测,检验产品的机构,必须由国家或省级以上管理部门评审机构评审合格,依法设置或依法授权后,才能从事检测,检验活动,并允许其在检验报告.上使用CMA标记。

    促进实验室发展,提升实验室公信力

    实验室作为专业提供检测服务的机构,它的检测结论很多时候直接判定企业产品质量的合格与否。因此,通过实验室的资质认定工作,使实验室的工作更公正,更独立,更科学,对于促进实验室的发展,提升实验室的公信力。

    认证级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为保证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公正性,所有向社会出具公证性检测报告的质量检测机构必须获得“计量认证”资质,否则构成违法。计量认证分为“”和“省级”两级,分别适用于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和省级质量监督检测中心。“计量认证资质”按国家和省两级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省技术监督主管部门分别监督管理。计量认证资质与实验室认可资质不同,他实际上源于政府授权,只对政府和工业部门下属的国家和省质量监督检测机构。证书号码:(2004)量认(国)字(H2402)号, 认可范围与CNAS认可范围相同。

    具体分为如下几个阶段:

    1、申请阶段,质检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2、初查阶段(必要时进行),按规范要求帮助质检机构建立健全质量体系,并使之正常运行;

    3、预审阶段(必要时进行),按规范要求进行摸拟评审,查找不符合项并要求整改;

    4、正式评审,主管部门组成评审组对申请认证的机构进行评审;

    5、上报、审核、发证阶段,对考核合格的产品质检机构由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颁发计量认证合格证,并同意其使用统一的计量认证标志。不合格的发给考核评审结果通知书;

    6、复查阶段,质检机构每五年要进行到期复查,各机构应提前半年向原发证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时须上的材料项目与次申请认证时相同;

    7、监督抽查阶段,计量行政主管部门对已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单位,在五年有效期内可安排监督抽查,以促进质检机构的建设和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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