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学原则上在每学期开学后周内办理,休学以一年为期。1、学生因病或因事确需休学,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明。因病者需出示三级甲等医院(一般县级以上医院都属于三甲医院)诊断证明书,无诊断证明书或无盖章者无效;2、学生将休学材料交至辅导员,辅导员核实情况,签字表明同意与否;3、如因病休学,学生需将材料交至校卫生科,卫生科对学生病情进行核实;4、学生将休学材料交至所在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院系主任签字表明同意与否;5、学生将休学材料交至学生处,学生处处长签字表明同意与否;6、学生将休学材料交至教务处学籍管理科,教务处处务会讨。7、具体因地域校方不同而另议
医院病历证明的开具需要的步骤是:
1.患者或患者家属需要前往就诊医院的医务部门,向医务人员说明需要开具病例证明的需求。
2.医务人员会要求患者或患者家属提供相关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年龄、性别、就诊时间等。
3.医务人员会核对患者的病历,确认诊断、方案以及情况。
4.医务人员会根据需要,开具相应的病例证明,并在证明上签字盖章。
5.患者或患者家属可以在医院复印病历,并将病例证明用于医疗保险、工伤赔偿、法律诉讼等用途。
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
医疗机构可以为申请人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住院志(即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出院记录。
医院的证明,主要指由医师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首先,需要患者到医院就诊,经过相关检查,搜集到充要诊断依据后,得出的疾病诊断结论。有的疾病比较明确,有的疾病仍然不够明确,医师可能会在某某疾病后面打个问号,然后给予一些措施和建议。如果患者不到医院就诊,而是由他人来院代为诉说,往往不应予以开具诊断证明。还有一种,患者曾经在本院就诊或住院过,现在需要一份诊断证明书,则需要到曾经就诊科室、找到曾经的医师,给予补开,说明诊断证明书用途,一般不会被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