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办理休学证明的一般为:学生因伤病身体原因等需长期;学生在校期间到国外、境外读书;学生在校期间因创业等会耽误课程;这些情况下,学生休学期间保留学籍,休学期限一般为一年。如果是身体原因,则需要由监护人提出书面休学申请,并提交有关医院的证明材料,学校审核后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批方可开到证明。
初中生休学的几个条件:
1、因为疾病需要休学的
2、事假超过总学时三分之一
3、不可抗力因素需要休学的
法律依据:《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可以申请休学:
(一)因病经诊断,需停课休养占一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的。
(二)在一学期内因事假时间超过一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仍不能到校上课的。
(三)因其他不可抗拒原因确需休学的。学生休学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提交《休学、复学申请表》和有关证明材料,学校审核同意后,通过电子学籍系统报学籍主管部门登记。学生休学期间,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
小学办休学需要以下手续:
(1)学生由于生病原因,经校医院提出病情诊断意见和休学建议,由学生向所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休学申请表;
(2)院领导审批后,报送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
(3)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审核后对符合休学条件者,开出离校通知单;
(4)学生凭离校通知单办理离校手续;
(5)学生凭已全部周转完离校通知单到院教学办领取休学证明回家休养。
小学休学注意事项如下:
1、学生因病或因事确需休学,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明;
2、学生将休学材料交至辅导员,辅导员核实情况,签字表明同意与否;
3、卫生科对学生病情进行核实;
4、休学期限为一年。学生休学期间,学校保留学籍,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者,监护人提出申请,可继续休学,连续休学一般不得超过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