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保函:是指在招标投标中招标人为保证投标人不得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不得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等,要求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交的一般由银行出具的书面担保。申请条件:
1招标文件资料。
2基础交易合同资料及公司对同类工程的履约记录等资料。
3保函格式(通常招标文件中备有要求的格式文本)。
4授信所需的常规资料。包括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财务报表、公司的决议等。
银行保函的特点1、保函依据商务合同开出,但又不依附于商务合同,具有独立法律效力。当受益人在保函项下合理索赔时,担保行就必须承担付款责任,而不论委托人是否同意付款,也不管合同履行的实际事实。即保函是独立的承诺并且基本上是单证化的交易业务。
2、银行信用作为保证,易于为合同双方接受。
申请银行保函:
1、向银行提出申请,填写担保业务申请书。
2、按银行提出的条件和要求提供下列资料:
(1)项目方的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等;
(2)对外担保主合同、协议或标书及有关交易背景资料;
(3)担保涉及的事项按规定须事先获得有关部门批准或核准的,须提供有关部门的批准或核准文件;
(4)项目方经会计(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两年财务报表及当期财务报表;
(5)反担保措施证明文件;
(6)银行要求的其它资料。
国际贸易中,跟单信用证为买方向卖方提供了银行信用作为付款保证,但不适用于需要为卖方向买方作担保的场合,也不适用于国际经济合作中货物买卖以外的其他各种交易方式。然而在国际经济交易中,合同当事人为了维护自己的经济利益,往往需要对可能发生的风险采取相应的保障措施,银行保函和备用信用证,就是以银行信用的形式所提供的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