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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珠海空放私借,灵活分期,正规

    2024-11-24 09:19:01 88次浏览
    价 格:面议

    个人小额贷款存在以下贷款风险:

    1、个人信用体系不完善导致的个人消费信用风险主要来自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和个人信用风险,即个人收入的波动幅度和道德素质培养水平。个人信用状况也与整个社会的信用环境密切相关。

    2、商业银行管理存在缺陷,导致潜在风险增加。目前,国内商业银行虽然不断加强制度建设,但整体管理水平仍不高,很难跳出“放开乱象,抓住死亡”的怪圈。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目前,尚无统一规范消费信贷活动和调整消费信贷关系的国家法律。

    3、盲目营销和非计划发放消费信贷,造成了巨大的潜在风险。近年来,为了扩大盈利能力,抢占市场份额,各家商业银行纷纷鼓励分行大力发展个人消费信贷业务。

    零售贷款业务,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西方国家兴起的,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成为一项重要的贷款业务。战后西方零售贷款迅速发展的主要原因在于:一是各金融机构之间竞争日趋激烈,认识到零售业务的重要性;二是战后西方经济发展比较稳定,个人收入提高,人们乐于利用贷款进行消费;三是各种征信机构大量出现,使银行可以方便、快捷地了解借款人的信用状况。

    个人贷款就是贷款人(一般商业银行)向消费者个人或者居民家庭提供的,用于个人消费、生产经营等用途的本外币贷款,并规定贷款利息,并约定按期还本付息的,用于购买自用住房、消费或者小额投资经营的贷款。各家银行所提供的个人贷款不尽相同。

    特点:

    1.利率水平高;

    2.规模呈现周期性;

    3.借款人缺乏利率弹性。

    1.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

    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是银行信贷资金所发放的自营贷款,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购买本市城镇自住住房时,以其所购产权住房为抵押物,作为偿还贷款的保证而向银行申请的住房商业性贷款。

    2.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政策性的住房公积金所发放的委托贷款,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本市城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以其所拥有的产权住房为抵押物,作为偿还贷款的保证而向银行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3.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凡符合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同时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办理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的同时还可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即借款人以所购本市城镇自住住房作为抵押物可同时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这种贷款方式简称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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