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在住院期间出现其他科情况,经有关科会诊同意转科后,应书写转科记录,内容包括主要病情、诊治经过、转出理由、本科诊断、目前情况及措施,以供转入科室参考。当患者由其他科转入时,应书写入科记录,将患者转科原因、转科前病情及转入时问诊及检查结果作摘要记录,重点写明转入本科诊治的疾病情况。
要查询医院的病历,有几种不同的方法可以尝试:
当地社保局。携带身份证原件前往社保局,通过自助办理机器打印出详细的诊断和开药情况,包括就诊的医院、门诊或急诊的明细。
官方小程序查询。访问当地医疗保障局官网,在政务服务或医保支出明细查询部分在线办理查询。
就诊医院。可以找医生打印病历(具体取决于医院的规定,有些医院需要找当时的医生,而有些医院任何医生都可以打印)。也可以在医院的服务台或自助机上使用身份证或就诊卡打印病历。如果已经出院,大多数医院允许在一定时间后(如7天或15天),拿着证件到病案室复印病历,但可能需要支付打印纸张费。
我们的既往病史,通常在以下四个地方会有记录:
①当地社保局
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去社保局,大厅的自助办理机器,可以打印出详细的诊断和开药情况。
包括在哪家医院、门诊、急诊,都可以直接打印明细。
②小程序查询
在当地医疗保障局官网→政务服务→医保支出明细查询→在线办理,即可查询。
③就诊医院
1)找医生打病历
有的医院是需要找当时的医生打,有的是所有医生都可以打。
2)服务台或自助机打印
拿身份证或者就诊卡去服务台打印,大部分医院的自助机也可打印病历。
3)病案室
大部分医院过了7天或15天之后,可拿证件去病案室复印,需要收取打印纸张费。
住院病历包含:住院病历、入院记录、病情记录、出院记录、出院小结、诊断证明、检查/检验报告单、体温单、影像检查报告单、病理报告单。
患者有权复印或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患者要求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在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印或者是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患者在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