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书写内容如下:(1)患者自觉症状、精神状态、情志、饮食及睡眠情况的变化,新出现的症状与体征的改变,并发症的发生等。(2)特殊检查的结果及其分析、判断,操作的经过情况,疗效及其反应,重要医嘱的更改及理由。(3)病情分析及今后诊疗意见和计划。(4)本科各级医师对诊断及的意见。(5)他科会诊的意见。(6)病情告知及与家属或有关人员的谈话记录。(7)原诊断的修改、补充以及新诊断的确定,并说明其根据。(8)对住院时间较长的患者,应定期作出阶段小结。
患者有权复印或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患者要求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在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印或者是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患者在场。
检验单包括各种化验单和医疗仪器的检查结果等。由于目前医学检验手段的发展,医生的诊断越来越多地依赖各种检验和医疗仪器。这些检验结果是非常重要的个人资料,对检验结果反映的异常情况未予重视,或者有疾病未能检验出,造成漏诊、误诊都属于医院方的责任。
不军训的证明怎么开?1、医院检查
前往当地的有资质的医院进行身体检查,拿到病情诊断书
2、向校医院申请
拿着开好的病情诊断书,去校医院申请免除军训
3、辅导员签字
校医院的免除军训的证明拿给辅导员签字
4、教官同意
军训开始前,将证明书给教官过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