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1. 中国(不含港澳台)公民,年龄在18-65周岁,且在现单位连续工作满六个月以上的授薪人群(如不满六个月,但本单位工作内容与上一单位相同,可累加上一单位的工作期限)及经营满一年以上的经营人群。
2. 抵押房产权利人中无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及无大于70岁(含70岁)的成年人。
3. 房产若是二次抵押,房屋的抵押权利人必须是银行
4. 借款人需要有一套或一套以上名下所有权住房(至少一套是本市所有权房)。
借款人可提前还款。在贷款到期日前,借款人可提前部分或全部结清贷款。不过须按借款合同约定,提前向银行提出申请,由银行审批后到指定会计柜台进行还款。贷款结清后,借款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凭证领回由银行收押的法律凭证和有关证明文件,并持贷款结清凭证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住 房抵押贷款在促进房地产市场体系发育的同时,也是政府借以进行宏观调控的有效工具。政府一般可以通过调整信贷利率、信贷额度、贴现率和抵押期限等金融工具 手段,来调节住房金融市场中的资金余缺,以实现国家的产业政策目标。作为房地产业主要资金来源的金融资本的投入量的大小决定着房地产业的发展规模,金融投 入的结构、方向、服务方式是房地产业发展的导向,也可利用抵押贷款本身所具有的储蓄功能来拉平经济周期波动和促进住房建筑业的发展。
在发达国家,居民住房 消费多是通过抵押贷款方式进行的,从性质上看,就是一种因借钱买房而产生的负储蓄与强制储蓄。由于这种先消费后储蓄是通过信贷的替代储蓄功能来实现的,所 以当国民经济处于因需求膨胀而引起过热时,通过抵押贷款的替代储蓄功能,可将居民手中的货币吸引到住房消费方面,降低总消费需求,避免经济发展中因需求变 化而导致过大经济波动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