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保函是指在招标投标中招标人为保证投标人不得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不得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等,要求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交的一般由银行出具的书面担保。
担保银行的责任是:当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或者中标后不能同业主订立合同或不能提供履约保函时,担保银行就自己负责付款。菲迪克(FIDIC)条款中,投标保证金又译作TENDER SECURITY.
投标保函是指在投标中,招标人为防止中标者不签定合同而使其遭受损失,要求投标人提供的银行保函,以保证投标人履行招标文件所规定的义务:
1、在标书规定的期限内,投标人投标后,不得修改原报价、不得中途撤标;
2、投标人中标后,必须与招标人签定合同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银行的履约保函。若投标人未履行上述义务,则担保银行在受益人提出索赔时,须按保函规定履行赔款义务。
1)、招标文件资料。
2)、基础交易合同资料及公司对同类工程的履约记录等资料。
投标保函
3)、保函格式(通常招标文件中备有要求的格式文本)。
4)、授信所需的常规资料。包括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财务报表、公司的决议等。
对投标人:
减少缴纳现金保证金引起的资金占用,获得资金收益;
与缴纳现金保证金相比,可使有限的资金得到优化配置;
有利于维护正当权益。
对招标人:
良好地维护自身利益;
避免收取、退回保证金程序的烦琐,提高工作效率。
银行保函,也称为“银行保证书”或“银行信用保证书”,是银行向受益人发放的一种保证文件。
它保证在特定情况下,银行将承担付款责任,如果被保证人未履行某项义务。银行保函的形式多样,内容也因交易而异,没有统一的格式,其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处理程序等都没有形成一定的惯例。因此,对于其解释应以保函文件本身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