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证明业务:指银行为存款人出具证明,证明存款人在前某个时点的存款余额或某个时期的存款发生额,和证明存款人在银行有在以后某个时点前不可动用的存款余额。
存款证明种类:
(1)出具证明前某个时点的存款余额(只证明昨日及之前余额,不证明当日余额)或某一时期的存款发生额。
(2)出具证明时在我行有在以后某个时点前(蕞长不得超过一年)不可动用的存款余额。请您根据实际需要申请开立相应的存款证明。
出国留学银行出具存款证明必须冻结,因为证明上要写“本证明的有效期”,这是银行的规定。工商、建行都是这么要求,否则不给你出具证明。签证到手后,如果大使馆退还给你了这个证明,你可以拿去提前解冻。不退还你就只能等到期自然解冻了。冻结期只是大使馆审核你资格的时期需要,就是说签证下来之后就可以解冻了,比如你1月1号交材料,需要存款冻结,2月1号签证就能下来的话,冻结1个月就够了。
“存够几个月”的要求是为了检验你的存款是不是临时拆借来的,所以要提供过去至少6个月的银行交易记录,对开证明前6个月内存入的大笔款项必须作出合理解释。
银行存款证明开具基本操作流程
1、存款人填写申请书、提供本人名下的人民币或外币储蓄存折(单)、有关出国资料原件及身份证明,交银行审核办理。
2、银行经办人审核客户申请资料、核对账户余额、签注审查意见,与有关资料一起报有权批准人审批。
3、有权批准人审查批准后,经办人办理存折(单)止付手续,开立存款证明书,在已开出存款证明书的存折(单)上加盖“已开立存款证明书,三个月内不得支取”的戳记,注明受理日期后交客户。
存款人提供的存折(单)必须是银行本所(柜)开立的合法、有效的储蓄存折(单)。不得为他行的存折(单)提供存款证明。凡已用作挂失、失效或被依法止付、冻结的存折(单),不得作为开立存款证明的依据。
开立的存款证明书中记载的存款余额,必须是开出证明当时的余额,必须与存折(单)余额相等、币种一致。
申请人应自开出存款证明书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得支取该笔款项。如未满三个月支取,必须交回存款证明书正本,方可取消“存款三个月内不得支取”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