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流程
1.借款人向银行提交如下资料:
(1)贷款申请审批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居住地址证明(户口簿或近3个月的房租、水费、电费、煤气费等收据);
(4)职业和收入证明(工作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银行代发工资存折等);
(5)有效联系方式及联系电话;
(6)在工行开立的个人结算账户凭证;
(7)银行规定的其他资料。
2.银行对借款人提交的申请资料审核通过后,双方签订借款合同。
3.银行以转账方式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个人信用贷款是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向资信良好的借款人发放的无需提供担保的人民币信用贷款。在银行申请个人贷款,银行对贷款资金的用途是有要求的。
一般银行会规定贷款申请人不得将贷款资金用于银监会明令禁止的生产、经营、投资领域,借款人需要提供资金用途证明或者用途声明。
被告住所地
被告为自然人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借款的返还期限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出借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