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审计正常贷款获取并审阅其余额积数表时,审计人员应关注重复出现的借款人及相关联的借款人。为了完成某些经济指标,有些商业银行通过多次更换借据,将不良贷款从形式上变成正常贷款并计算利息;有些商业银行采用借新还旧形式,造成虚假还贷还息现象。由于商业银行贷款内控制度的制约,商业银行对同一贷款户的贷款受金额的限制。为避开各种限制,有的商业银行对同一借款人采用分次形式发放贷款,或通过借款人的关联企业分户发放贷款。商业银行通过种种不规途径发放的贷款,不仅违反了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和国家的有关规定,而且使信贷资产的质量受到不利影响;管理当局也无法通过商业银行的会计报表控制贷款存在的种种风险。因此,审计人员在对正常贷款进行审计时,应高度重视重复出现的借款人和与其相关联的借款人,除获取并审阅其相关法律性文件外,还应采用询问形式了解情况,从而发现正常贷款是否存在风险。
在审计拆放同业时,审计人员应关注其借款人。“拆放同业”科目核算商业银行拆借给境内金融机构的款项。由于商业银行拆放同业对象为具有特许资格的金融机构,且拆借时间较短,因此风险也较小。但有时商业银行为了减少不良贷款的金额,从而减少计提贷款呆账准备,将不良贷款在“拆放同业”中列示。因此,审计人员在审计拆放同业时,应获取金融机构的“对账单”,并关注其拆放同业对象是否为金融机构;同时注意其拆借期限是否超过有关规定。
审计招标是指审计服务需求方(即招标方)依照一定程序将其所需审计服务的内容以及相关条件等信息公开,以吸引满足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即投标方)参与竞争性,审计需求方在此基础上选择合适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完成购买审计服务任务的一种市场交易行为。
招标过程审计的内容:
(1)招标文件的编制审查:审查招标文件的编制是不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是不是明确了招标条件、评标标准、投标人资格等内容。
(2)招标公告的发布审查:审查招标公告的发布是不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是不是公开、透明、及时、准确。
(3)投标人资格审查:审查投标人的资格是不是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是不是具备相应的技术、经验、资质等条件。
(4)投标文件的评审审查:审查投标文件的评审是不是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是不是公正、公平、透明、合理和有效。
(5)中标结果的公示审查:审查中标结果的公示是不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是不是公开、透明、及时、准确。
(6)合同签订的审查:审查合同签订的程序是不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与规范要求,是不是明确了双方权利义务、履约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
(7)风险管理的审查:审查招标过程中存在的风险,是不是采取了相应的措施进行管理与控制。
(8)审计报告的撰写:撰写审计报告,这其中包括审计结论、发现、建议与意见等,以向招标人和利益相关方说明审计结果与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