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签证时,资料清单里包含各种证明,在职证明就是其中非常常见的一种。在职证明,顾名思义,是经由单位开具的、体现你在该单位实际任职的一种证明。通常须包含如下信息:
1、申请人姓名、职务,收入和工作年限。
2、出行目的,访问时间和出行费用的承担方。
3、确认返还后保留职位。
4、注明担保申请人按期回国。
5、负责人姓名、职务及其签字。
6、单位名称,详细地址,联系电话和传真。
要注意的是在职证明通常需要和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一同提供。
工作证明题目要在行的正中书写,字体要稍大。内容主要包括本人称呼,身份证号码,开始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等。结尾正文写完后下面空一行,在在行前面空两格,写上特此证明,下面空一行或两行,在右下角署上申请人姓名和成文日期。
我国法律法规没有明文规定公司有类似开具在职证明的义务。事实上如果你能提供与在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也就能证明你在这家公司工作,但签证机构可能不能接受这种文件。为职工开具在职证明并不会导致公司不利后果,因此,公司拒绝开具在职证明让人难以理解。有困难可以找我们,我们愿意提供帮助。
很多的工作证明里,同时伴随着收入证明,要求公司提供员工的具体年收入金额,尤其是在办理住房贷款时,银行会根据公司出具的收入证明情况来决定要不要贷款、以及要贷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