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是公司的主人,由股东组成的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1] 。
出资金额,即股东在工商注册登记时股东要认缴的资金。通常我们会把一个股东出资金额占总注册资本的比例,当成这个股东所占的股权比例。
一般在创业初期,建议股东的人数不要太多,避免因股东过多而导致权力分散。对于“早期核心员工”和“小股东”,建议使用“股权代持协议”进行代持,不进入工商局公示的股东名单中,这样操作可以在保障权益的同时简化股权架构。一个简单、健康的股权结构有利于公司顺利融资,以及快速完成工商登记和变更等事项。
股东的出资金额涉及公司的股权结构,是在准备公司注册阶段需要认真思考决定的事项。
公司名称变更
公司成立满一年后,就可以变更公司名称。
变更完公司名称时,需要在银行、税务、社保等部门也进行相应的变更。如果有商标证书,也需要进行变更。
注册资本变更
当公司因为融资、股东增减等情况,打算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时,应该及时在工商局进行变更。
减资比增资办理难,减资还需要登报公示等手续,办理周期较长。
经营范围变更
当公司拓展新业务或者调整业务领域,就要及时去工商部门变更经营范围。
新增经营范围,如果涉及资质审批时,需要及时申请相关资质。
高管信息变更
如果有董事、法人、监事、经理等发生变动,要及时去工商部门进行变更。
这一项在实际经营中很容易被忽视,尤其是监事这一岗位的变更。
变更申请材料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法律、行政法规和决定规定公司变更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提交该文件;其中股东变更登记无须提交该文件,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
(2)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
(4)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