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详细页面
    联系我们

    地址:乌鲁木齐水磨沟区振业街12号恒大绿洲9号楼1单元2层210室。(注:恒大影城旁)

    联系:贾经理

    手机:

    电话:

    传真:

    Q Q:326323087

    官网:新疆隆德鼎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微信:

    小程序

    新疆进疆备案代理,专业的代办团队

    2024-12-25 08:00:01 368次浏览
    价 格:面议

    备案不是行政许可,依据《关于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的通知(国发〔2013〕39号)》(十六)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设定行政许可,不得以备案、登记、年检、监制、认定、认证、审定等形式变相设定行政许可,不得以非行政许可审批为名变相设定行政许可。

    知识产权海关备案的续展为在有效期前六个月提出申请,15天内审批。

    知识产权海关备案变更:知识产权人的名称、地址、知识产权许可使用情况、载有知识产权产品情况发生更变、代理人情况变更的,核准变更后10天内办理。

    补正申请

    海关总署在收到申请人邮递的纸面申请后才开始进行审核。但是申请人可以通过备案系统随时了解海关总署受理、审核、核准和驳回申请的全部过程。申请人可以根据海关总署驳回申请的意见,对其申请进行补正。

    收到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通知

    根据《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规定,海关总署应当在自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申请文件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做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海关总署核准或者驳回备案申请,都应当向申请人发出书面通知。海关总署驳回申请的,不退还原申请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

    (1)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30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2)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3)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税务登记证件,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和其他存款账户,并将其全部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

    (4)纳税人按照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税务登记证件不得转借、涂改、损毁、买卖或者伪造。

    网友评论
    0条评论 0人参与
    最新评论
    • 暂无评论,沙发等着你!
    被浏览过 10944685 次     店铺编号9166529     网店登录     免费注册     技术支持:金小满     杨敏    

    15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