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和独立经营:灵活就业还包括创业和独立经营的形式。创业者可以创建自己的企业,拥有更大的自主权和决策权。独立经营者则经营自己的业务,例如咨询、咨询或服务行业。
灵活就业是相对正规就业而言的一种就业形式,它包括多种表现方式,如非全日制就业、小时工、弹性工时、临时性就业、季节工、非正规就业、阶段性就业等。灵活就业主要优势在于可以自由支配时间,可以解决难以就业的局面等等。
灵活就业人员具体形式包括:在各级档案寄存机构寄存档案的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失业人员、辞职人员,自谋职业人员,档案寄存期间经劳动人事部门批准退休人员,已办理就业失业登记的未就业人员,从事个体劳动的人员,如在社区内从事家政服务、自行车修理、修鞋、配钥匙、再生资源回收、服装织补等其他社区服务性工作的人员;自主就业,如自由职业者、律师、自由撰稿人、歌手、模特等;临时就业,如家庭小时工、技术小工、其他类型的体力及技术打零工者。
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必须按规定进行就业登记、以个体身份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缴费基数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规定缴费基数是:基本养老按上一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作为缴费基数;基本医疗按上一年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