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标准
讲师资格条件
(5)获局级教师称号,或参加局级专业赛项,个人获三等奖或获团体一等奖(前三名)。
(6)参加完成省部级以上或主持完成校级以上精品资源共享课或优质教学资源库课程建设。
(7)公开发表教学或科研论文一篇以上;或者在全国性专业学术会议上交流、宣读、获奖论文一篇或在省部级专业学术会议上交流、宣读、获奖论文二篇以上;或者参加撰写正式出版的教材不少于3万字;或者主编或参加撰写校本教材或辅导资料5万字以上,并在校内授课使用二届以上。
4.破格条件。不满足本条第1款学历、资历要求,但担任助理讲师职务以来,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破格申报:
(1)获局级成果奖励一项(完成人)或主持完成局级科研项目一项。
(2)在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一篇或撰写出版10万字以上专业著作一部。
(3)获省部级级教师称号一次。
高级讲师资格条件
3.业绩成果条件。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项:
(1)教学水平较高,教学效果好,其中三次以上学年度教学质量考核为。
(2)获省部级成果奖励一项(额定人员);或局级成果奖励二项(完成人)。
(3)参加完成省部级教研教改、科研项目(主要完成人之一);或主持完成局级教研教改、科研项目或主持企业横向课题,参与企业技术创新,推广技术成果,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或获得发明专利一项以上;或获得实用新型专利二项以上;或参加完成省部级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德育、校企合作、创业创新等项目(主要完成人之一)。
(4)直接指导培养的学生在省部级专业(专项)比赛中获前三名或一等奖,或在专业(专项)比赛中获得二等奖。
(5)获省部级教师称号;或获天津市技术能手称号;或参加省部级专业赛项,个人获三等奖或获团体一等奖(前三名)。
(6)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精品资源共享课、优质教学资源库课程建设。
(7)在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一篇或公开发表教学或科研论文二篇以上;或者在全国性专业学术会议上交流、宣读或获奖论文二篇;或者在省级专业学会会议上交流、宣读或获奖论文二篇,并公开发表论文一篇以上;或者撰写具有较高水平且正式出版5万字以上的教材或教学参考书一部;或者撰写校内使用(正式印刷)的教材或辅导资料10万字以上,并在校内使用二届以上;或者主持完成国家示范专业或天津市优质特色专业“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经不少于2学期教学检验,方案切实可行,实践效果显著(须提供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文字材料及学校教务部门根据示范专业验收情况出具的实践效果证明),并公开发表实训教学研究论文一篇。
4.破格条件。不满足本条第1款学历、资历要求,但担任讲师职务以来,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破格申报:
(1)获省级成果二等奖一项(主要完成人之一)或获省级成果三等奖一项(前三名)。
(2)主持完成省级科研项目一项。
(3)在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二篇或出版水平较高的20万字以上专业著作一部。
重要学术刊物论文:指被国际公认检索工具收录的论文;在《中文重要学术刊物目录》中的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在学科评议组的同行专家们认定的本专业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
2024年选题——国内出版社独立ISBN书号+CIP数据核字号出版——主编征集
《财务会计与审计*****》 征集2、3主编
《基于生态保护下新能源汽车*****》 征集2、3主编
《*****电商基础与运营模式*****》 征集2、3主编
《*****中职教学理论与实践研究》 征集2、3主编
《思想政治*****研究》 征集2、3主编
《体育*****教学实践》 征集2、3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