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保函又称还款保函(repayment guarantee)及退款保函,在贸易合同中还可以称为定金保函(down-payment guarantee)。在大额交易中,买方或业主在合约签订后的一定时间内预先需向供货方支付一定比例的款项作为执行合同的启动资金,由于该款项是对供货方在履约之前所作的预付,买方为了避免日后由于供货方拒绝履行义务或者无法履行义务,却不退款而无端遭到损失,通常要求供货方在买方预付之前的若干日内通过其银行开出预付保函,由银行作出承诺,一旦申请人未能履约或者是无法全部履约(不管这种行为是有意的或者是无意造成的),担保行将在收到买方提出的索赔后,向其返还这笔与预付金额等值的款项,或者相当于合约尚未履行部分相当比例的预付金额,使买方能够顺利的收回所预付的款项。
履约保函
是指应劳务方和承包人(申请人)的请求,向工程的业主方(受益人)所作出的一种履约保证承诺。倘若履约责任人日后未能按合约的规定按期、按质、按量地完成所承建的工程,以及未能履行合约项下的其他业务,银行将向业主方支付一笔不超过担保金额的款项。该款项通常相当于合约总金额5%-10%。
预付款保函特点
1.解决交易双方互不信任的问题。银行凭借自身良好的信誉介入交易充当担保人为当事人提供担保,促进交易的顺利执行;
2.合同义务履行的保证;
3.合同价款的支付保证作用;
4.合同违约时对受害方的补偿及对违约方的惩罚。合同违约时,可通过执行保函来补偿受害方、惩罚违约方,从而避免和减少合同项下违约事项的违约事项的频繁发生,避免为解决争端而引起诉讼或仲裁的麻烦及费用开支。
外汇预付款保函操作规程
以昆仑银行为例,昆仑银行外汇预付款保函的操作规程如下:
1.客户申请。申请人办理预付款保函时应提供以下材料:开立保函申请书、贸易合同副本、保函格式、对外保函合同、反担保函、国家外汇管理局等政府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以及我行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2.经办行依权限审批。如同意开立,则相应扣减授信额度,非我行授信客户应交存100%保证金。
3.对外开立保函。我行审核无误后,根据《开立保函申请书》对外开立预付款保函。
4.按月向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报对外担保情况,填写《对外担保登记表》和《对外担保反馈表》。
5.对外履行担保义务。收到保函索赔通知后,应经当地外汇管理局核准后对外偿付。
6.一旦履行担保义务,经办行应根据对外担保合同和反担保函向申请人索偿。
7.保函的金额、币种、受益人、期限等主要条款的修改必须履行与开出保函相同的审批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