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主要发挥以下三个方面的作用
1、咨询作用
从某种意义上说,资产评估属于一种专业技术咨询活动,具有咨询的作用。咨询的作用是指资产评估结论为资产业务提供专业化估价意见,该意见本身虽然没有强制执行的效力,但可以作为当事人要价和出价的参考。
2、鉴证作用
鉴证由鉴别和举证两个部分组成。鉴别是专家依据专业原则对资产交易的现时价格做出的独立判断,而举证则为该判断提供理论和事实支撑,使之做到言之有理、持之有据。
3、促进作用
资产评估的促进作用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可以促进资源优化配置,二是可以促进产权主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三是可以促进资产评估工作的国际化和进一步对外开放。
评估规则
1.资产评估工作必须由专门机构和有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
2.资产评估必须有法律依据和依照有关法规、政策进行;
3.资产评估必须遵循适用的原则;
4.资产评估必须符合规定的评估程序和标准;
5.资产评估必须运用科学的评估方法和统一的货币单位计价。
以重置成本作为资产的价格标准,克服了历史成本标准忽视技术进步、通货膨胀所造成的价值失真的情况,能较为客观公正地反映资产的真实价格。但重置成本标准并不十全十美,它忽视了资产的盈利能力,而且带有较大的主观性,也不适用大多数企业整体资产的评估。
重置成本标准必须建立在资产续用的前提下才可使用,如果资产改变用途,或是无法经营而中断运转,在评估中就应改用其他价格标准。资产的续用形式有在用续用、转用续用和移用续用,不同续用形式会影响重置成本计价所考虑的具体因素。
清算价格是指企业无形资产评估停止经营或破产后.要求在一定期限内以变现的方式处理其资产,以清偿债务和分配剩余权益条件下所采用的资产价值,也就是在非正常市场条件下资产拍卖的价格。企业停业的原因多种多样,可能是破产或是歇业,也可能是合作期满。但无论是什么原因停业,其核心问题都是清偿债务,而且通常情况下要以现金形式偿还。这就决定了清算价格的基本特点是快速变现。由于受到期限限制和买主限制,其价格一般大大低于现行市价。清算价格有强制清算价格,有序清算价格和续用清算价格。以清算价格作为资产的计价标准,称为清算价格标准。
资产评估业务的价格标准应根据资产业务的性质、评估目的和前提条件加以选样。从原则上说,资产评估业务和价格类型应该是严格匹配的,不存在资产评估准则的相互替代问题。但在实践中出于种种原因和评估条件的需要,具体操作时可能产生价格类型替代的必要性。在某些情况下,这种替代还可能提高评估质量和资产业务质量,也便于实际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