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街店铺消防应如何自查?
沿街服装店、快餐店、超市等经营不同的商铺分布在大街小巷,沿街店铺消防自查攻略为您奉上!
1、查消防器材、设施。应配备消防应急照明、灭火器,尤其是在经常使用明火的部位附近配备灭火器材,配备室内消火栓的不应遮挡或挪作他用。
2、查明火。严禁在室内违规使用明火、燃放各种型号的烟火,使用明火时应与周围可燃、易燃物保持一定距离,有条件的采取分隔措施。
3、查用电。严禁违规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严禁一个插座上连接多个大功率用电设备,大功率电热设备周围严禁堆放可燃物。严禁私自改动电气线路。
4、查用油。严禁私存汽油、柴油、乙醇、香蕉水等易燃液体,确系生产经营需要的,应使用,单独存放。
5、查装修材料。严禁使用易燃材料、应尽量避免使用可燃材料装修、装饰
6、查疏散、标识、标牌。查看是否有疏散指示标识、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合理、门窗是否便于逃生。查看是否在重点部位张贴、悬挂禁烟、禁火等警示标识、标语或标牌。
沿街商铺消防该怎么做?
随着城市快速发展,沿街店铺越来越多。商业店铺一般都是个体经营,缺乏严格的消防管理。店铺内有些存放着大量易燃物品,既无分类存放,又不注意保持适当间距并远离火源,电源。堆放的物品包括服装,布料、纸张、木板、电器、建材、油等,多是易燃可燃物品,火灾负荷大。一旦发生火灾,在室内场景下,氧气不充足会产生大量烟气,对人员疏散构成很大威胁。
因此,沿街店铺要将各种可燃易燃物品分开存放,加强管理,如有条件,在易燃可燃危险物品表面上加上防火材料。
消防验收是指消防部门对企事业单位竣工运营时进行消防检测的合格调查,施工单位进行消防验收时需要消防局进行检测排查,同时需要出具电气防火检查合格证明文件,电气消防检测已被国家主管部门列入消防验收强制检查的项目。 根据《中共办公厅关于调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和《中央编办关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划转核增行政编制的通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收由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
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意见书怎么办理?
1、申报表(盖公章,不能出现手填涂改痕迹)
2、营业执照或名称核准通知书(盖公章)
3、法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证明书内容需齐全,盖公章)
4、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明书内容需齐全,盖公章)
5、主体审核和验收意见书
6、场所审核意见书
7、竣工验收报告
8、消防设施检验报告
9、建设施工资质证明文件(仅主体建筑申报需提交,营业执照和建设施工资质证书)
10、装修施工资质证明文件
11、消防施工资质证明文件
12、监理资质证明文件(未聘请监理单位的出具:自行监理证明单位)
13、消防系统调试证明(消防、建设单位盖章)
14、装修竣工图等(竣工章内容需填写完整)
15、消防竣工图等(竣工章内容需填写完整)
16、装饰材料说明(非A级的提供检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