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评估常用方法
对于拆迁评估机构,确定评估的方法有比较法、收益法、成本法、假设开发法、基准地价修正法等。在实际应用和掌握过程中,该原则要求对同一评价对象采用两种以上的评价方法。作为拆迁律师,我将简要介绍三种常用的估价方法作为基本判断标准,以帮助您准确地比较和比较法律。
1、比较法:通过比较被评估资产与近出售的类似资产之间的异同,以及类似的资产估价方法,调整市场价格以确定被评估资产的价值。
适用于类似房地产交易的被征收房屋,要求:
被征收房屋具有成熟活跃的交易市场。
可以作为参考的房屋。例如,评估的房屋可以找到类似的参考房屋,即相同用途的类似参考房屋、地理位置和配套设施。
2.收益法:一种共同的评估方法,通过评估被评估资产的未来预期收益并将其转换为现值来确定被评估资产的价格。
适用于有收益且收益能量化的房地产,如公寓、餐馆等,要求:
评估对象使用时间较长且具有连续性,能在未来相当年内取得一定收益。
评估对象的未来收益和评估对象的所有者所承担的风险能用货币来衡量。
3、假设开发法:指预计估价对象开发完成后的价值,扣除预计的正常开发成本、税费和利润等,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的方法。
适用于:评估房屋正在建设中。要求:
在建新开发房地产项目。
待售房地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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