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金融资产的概念和分类:
(一)、
1.广义的金融资产
广义的金融资产可以简单的理解为,资产负债表中除了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之外的资产。具体主要包括库存现金、应收账款、应收票据、贷款、垫款、其他应收款、应收利息、债权投资、股权投资、基金投资、衍生金融资产等。
2.狭义的金融资产
狭义的金融资产,共分为四类,具体如下:
(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具体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两类。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应当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1.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并获利。
2.基于管理上的需要
3.属于衍生工具。
(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注意:会计处理时,也通过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来核算。
只有在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时,企业才能将某项金融资产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直接指定的原因):
1.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
2.企业管理上的需要。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资产组合等,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不得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三)、持有至到期投资
(一)定义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其基本特征如下:
1.到期日固定;
2.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
3.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
4.是非衍生金融资产。
(二)确认条件
1.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
2.有明确意图持有至到期。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表明企业没有明确意图将金融资产投资持有至到期:
(1)持有该金融资产的期限不确定。
(2)发生市场利率变化、流动性需要变化、替代投资机会及其投资收益率变化、融资来源和条件变化、外汇风险变化等情况时,将出售该金融资产。但是,无法控制、预期不会重复发生且难以合理预计的独立事项引起的金融资产出售除外。
(3)该金融资产的发行方可以按照明显低于其摊余成本的金额清偿。
(4)其他表明企业没有明确意图将该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的情况。
3.有能力持有至到期
有能力持有至到期是指企业有足够的财务资源,并不受外部因素影响将投资持有至到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