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越南巴沙鱼需要确认的信息
巴沙鱼,是东南亚国家重要的淡水养殖品种。它属鲶形目鱼类,属芒鲶属的芒鲶(Paugusiushamiltoa)为无鳞鱼类。该鱼具有生长快、个体大、产量高、食性广、易饲养、肉质白嫩、味道鲜美、营养丰富、无肌间小刺、利于加工等优点。当年苗种经一年饲养可长至500-800克,次年可长到1500-2000克,个体可达15公斤。巴沙鱼作为动物源性食品进口,检疫条件带“p”国外厂商需要做好在华注册,发货单位需要做好发货人备案。进口方需要有进出口权、做好食品收货人备案,如无相关资质,可以寻找有资质的公司进行代理进口。
巴沙鱼进口需注意以下事项,可节省成本,使货物通关更加效率、快捷:
1、冷冻水产品巴沙鱼应来自指定的产地、包装厂(需要在国家准入和品类准入名单之内)。
2、巴沙鱼冷冻水产品包装箱上应标注或有标识注明水果名称、产地、包装厂名称或代码。
3、巴沙鱼冷冻水产品品类应与许可证许可的内容相符,数量不得超过许可的数量,不得夹带未经审批的其他水产种类。
4、冷冻水产品海鲜应不带中国关注的病、虫、杂草等危险性有害生物。
5、巴沙鱼冷冻水产品中的农药残留、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含量应符合中国国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