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危险性分类分为:甲-乙-丙-丁-戊,危险程度从高到低递减。仓库厂房耐火等级分类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可燃性从一到四递增。
闪点与爆炸下限为划分甲、乙、丙、丁的重要判断标准,而耐火极限则是划分耐火等级一、二、三、四的重要依据。
每座单层合成纤维、合成橡胶、合成树脂及塑料仓库占地面积≤24000m²;当企业设有消防站和专职消防队且仓库设有工业电视监控系统时,占地面积≤48000m²。防火分区面积≤6000m²。
1、厂房内设置中间仓库时,应符合下列规定:甲、乙、丙类中间仓库应采用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不燃性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
2、办公室、休息室设置在丙、丁类仓库内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0h的防火隔墙和1.0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并设置独立的出口。隔墙上需开设相互连通的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3、需要出入蒸汽机车和内燃机车的丙、丁、戊类厂房(仓库),其屋顶应采用不燃材料或采取其他防火措施。
首先,货物堆码要根据货物的包装、外形、性质、特点、重量和数量,和气候情况,以及储存时间长短,将货物按一定的规律码成各种形状的货垛。
同时,为了大幅度提高仓库利用率,科学、合理的仓位规划是必不可少的,也是zui大限度利用空间的一种重要手段。仓位的规划主要包括面积布置、货位设定和堆砌方式的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