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总结:发票上的销售方、购买方、商品名称、数量、单价、金额必须与实际经营业务一致,不一致的,属于虚开发票。
印刷:单联——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
电子发票: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发票时应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
差额征税代开
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通过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或含税评估额)和扣除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