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票要注意这七种情况
在这,小编提醒大家,使用专用发票的时候一定注意以下几种情况:
1. 开票时一定按照实际商品进行开具,不得变更名称,不能按照客户不合理的要求开具;
2. 不得虚开发票,按照实际金额和内容开具发票;
3. 作为商贸企业,一定保证所开具的商品有对应的进项发票,不得虚开,随意开票;
4. 商品名称一定要选择合适的税收分类编码,不得随意选择;
5. 专用发票商品名称比较多的,一定规范开具销货清单,而且销货清单必须在开票系统中填写打印;
6. 发票打印的时候,一定要规范的打印到发票上,不能出格,不能打印不完整(有些打印机设置的原因,往往后面打不全);
7. 专用发票在传递过程中,不能损坏,污染。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电脑六联式发票:联,发票联是购货单位付款凭证;第二联,抵扣联是购货单位扣税凭证;第三联,报税联车购税征收单位留存;第四联,注册登记联车辆登记单位留存;第五联,记账联销货单位记账凭证;第六联,存根联销货单位留存。
只能开普票不能开专票的4种情况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是真实交易的业务,这4种情形也是不能开专票,只能开普票的,切记:
(1)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或发生应税行为的。
(2)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或发生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免税规定的,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销售预付卡
特约商户收到支付机构结算的销售款时,应向支付机构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在备注栏注明“收到预付卡结算款”,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