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事务所是依法设立并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事务所必须加入注册会计师协会,接受后者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事务所的组织形式主要有两种:合伙事务所和由注册会计师或单位发起设立的有限责任事务所。
企业财务状况和经济成果的鉴证者。
注册会计师对企业进行符合性测试之后,要对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有关资料进行实质性测试和鉴定。
投资人权益的维护者。
随着中国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资产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在投资人与经营者之间形成受托的经济责任关系,资产的占有、使用和支配权转移到经营者手中,这就要求独立于二者之外的会计师事务所客观公正地评价、确认和反映经营者业绩,维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注册会计师应当对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有关资料进行实质性测试和评估。一方面,核查企业资产和负债的质量和数量,以确定企业的实际规模、实力和信用状况;另一方面,确认企业收入和费用的合法性和真实性,以批准企业利润并确定其应纳税额。因此,投资者可以根据注册会计师审计验证的经营成果决定投资的增减和利润分配。
在事务所执业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都是已经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的注册会计师,他们是事务所的核心人物,另外聘用大量的审计助理,做具体审计工作,实际工作一般都相当累,时间长任务重,出差多工作量大。项目结束后审计报告由注册会计师出具并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