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知识产权代理 呼和浩特专利权
专利联系人:黄蒙蒙 内蒙古品圣知识产权
专利权的终止
专利权的终止是指专利权保护期限已满或由于某种原因专利权失效。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没有按照规定交纳年费;
(2)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专利权;
(3)专利权期满,专利权即行终止。
专利年费滞纳期满仍未缴纳或者缴足专利年费和滞纳金的,自滞纳期满之日起两个月内,早不早于1个月,作出专利权终止通知,通知专利权人,专利权人未启动恢复程序或恢复未被批准的,在终止通知书发出4个月后,在专利登记簿和专利公报上分别予以登记和公告。之后,专利申请案卷存入失效案卷库。专利权终止日应为上一年度期满日。
专利权终止后权利恢复申请:
一般的,专利局在发出《终止通知书》时,会给专利权人一个合理期限(2个月)来提出恢复权利的申请。专利权人逾期不申请,专利权终丧失;除非专利权人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逾期。不可抗力无庸赘述,正当理由是指专利权人穷尽了所有可能办法仍不能按期申请,本案中,乔某完全可以通过邮寄等方式申请,故其主张不属于正当理由。
内蒙古品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秉承专业、品质至圣的价值观,为客户提供完整的知识产权及科技项目解决方案,致力于打造知识产权服务业的百年企业。服务行业涉及食品、农畜产品加工业、化工、机械制造业、建筑业、计算机信息通讯业等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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