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多在北京工作的外地人,都会有这样的困惑:北京缴纳社保十多年了,没有档案,以后退休怎么办?
对于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且确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是北京市的,申请退休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退休办理所需的基本材料:
职工档案、《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一式六份、《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账户缴费情况表》、户口簿复印件(复印户口簿首页、本人页)、身份证复印件、曾领取失业金人员需提供《北京市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登记表》复印件。
几种不同类型退休办理所需材料
1、正常退休:基本材料、按非管理岗位办理退休的女职工需提供本人退休申请及劳动合同书、岗位协议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因病提前退休:基本材料、《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结论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基本材料、经备案确认的本单位特殊工种名录一份、《特殊工种退休公示表》一式二份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由此可见,在要求的材料中是有涉及档案材料的,所以档案确实是很重要的材料,毕竟涉及参保人的身份判定,这也会影响退休后享受的待遇,特别是一些特殊工种已经涉及视同缴费年限、工龄等相关问题,没有档案是很难判断的。
所以如果没有个人档案,是无法在北京享受相关福利的,只能依据个人的社保缴费年限进行计算。如果涉及到的具体办理程序,可以通过单位向参保地审批退休部门进行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