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详细页面
    联系我们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路299号

    联系:王先生

    手机:

    微信:

    小程序

    已备案的境外公司再投资境外公司是否需要进行备案

    2024-11-24 12:00:01 171次浏览
    价 格:面议

    根据《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4年第32号)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投资的境外企业开展境外再投资,在完成境外法律手续后,企业应当向商务主管部门报告。涉及中央企业的,中央企业通过‘管理系统’填报相关信息,打印《境外中资企业再投资报告表》(以下简称《再投资报告表》,样式见附件4)并加盖印章后报商务部;涉及地方企业的,地方企业通过‘管理系统’填报相关信息,打印《再投资报告表》并加盖印章后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7年第11号)规定,投资主体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开展大额非敏感类项目(指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及以上的非敏感类项目的,投资主体应当目头施前通过网络系统提交大额非敏感国美目近。

    网友评论
    0条评论 0人参与
    最新评论
    • 暂无评论,沙发等着你!
    被浏览过 421698 次     店铺编号35127596     网店登录     免费注册     技术支持:金小满     专属客服:颜艳珍    

    5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