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或杀虫剂等物质
在农作物的生长过程中,农药或杀虫剂等物质中含有的矿物油会被植物体吸收并在植物体内进行富集,从而造成农作物的污染,并且农作物中的矿物油污染在后续加工中会一直存在,终影响人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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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我国GB 2760—2014《食品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规定,矿物油可以作为消泡剂、脱模剂、防黏剂和润滑剂用于发酵工艺、糖果、薯片和豆制品的加工工艺中,但是一些不法商贩为了一己私利,利用国际方法检测矿物油的检出限过高这一疏漏,常常在油脂中掺伪,人为加入矿物油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作为剂,矿物油可以破坏病菌的细胞壁,干扰其呼吸,并可干扰病原体对寄主植物的附着;还可控制菌丝体,防止孢子的萌发和感染。例如,在白粉病的防治上,矿物油通过基本的物理性接触,与白粉病孢子接触片刻即可导致其死亡,具有铲除和保护的效果。
矿物油的物理窒息杀虫一般采用喷淋方式,使矿物油在虫体或卵壳表面形成油膜,并通过毛细作用进入幼虫、蛹、成虫的气门和气管,使虫害窒息而死;通过穿透卵壳,干扰卵的新陈代谢和呼吸系统作用,达到杀卵目的。 [4]
物理窒息对于固定和移动缓慢的小虫(如螨类、介壳虫、部分蚜虫和粉虱)灭杀效果非常理想;而杀卵对于控制烟粉虱、白粉虱、小菜蛾等暴发性害虫有极大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