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可评可考。一般而言,具备职称评定条件的人不用参加全国通考,可以直接评定职称,与考试获得的职称具有同等效力,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均与认可,并且可以将职称评定档案调入所在单位主管人事部门。如果有的人不具备职称评定条件,又想获得职称,那就需要参加全国统一考试了。所以说,职称可评可考,考评效力同等,全国各地通用。
建筑类工程师职称评定的基本条件: 1、学历资历条件: (1)博士学位获得者,经考核合格。 (2)研究生毕业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两年及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4)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5)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2、论文要求(各个地区不一样,根据当地人社局规定) 3、工作能力要求 4、继续教育要求(按照规定完成继续教育课程的学习)。
高级工程师分为两级三类:高级工程师(副高)、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正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正高)。 高级工程师对应于教育类副教授,研究类副研究员,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对应于研究类研究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对应于教育类教授。 高级工程师在工程界为技术专家或技术能手,在企业中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和很强的工作能力。
工程师是职业水平评定(职称评定)的一种。其下,有技术员,助理工程师等职称;其上有高级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等职称。当然,这也只是对从事工程建设或管理人员技术水平的一种标定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