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2年以前,非政府组织就有认证设想,但在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没有取得进展。环发大会以后,他们开始大力推行这种新的体系。为了监督认证的独立性和公开性,1993年非政府保护组织成立了森林管理委员会(FSC)。1994年FSC通过了原则和标准,开始授权认证机构根据此原则和标准进行FSC森林认证。一些国家和地区也开始了自己的认证进程。从此,FSC森林认证在世界范围内逐渐开展起来。
凡是通过ISO9001认证的企业,在各项管理系统整合上已达到了国际标准,表明企业能持续稳定地向顾客提供预期和满意的合格产品。站在消费者的角度,公司以顾客为中心,能满足顾客需求,达到顾客满意,不诱导消费者。
环境管理体系(EMS)是组织整个管理体系中的一部分,用来制定和实施其环境方针,并管理其环境因素,包括为制定、实施、实现、评审和保持环境方针所需的组织机构、计划活动、职责、惯例、程序、过程和资源。ISO14001:1996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是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于1996年正式颁布的可用于认证目的的国际标准,是ISO14000系列标准的核心,它要求组织通过建立环境管理体系来达到支持环境保护、预防污染和持续改进的目标,并可通过取得第三方认证机构认证的形式,向外界证明其环境管理体系的符合性和环境管理水平。由于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可以带来节能降耗、增强企业竞争力、赢得客户、取信于政府和公众等诸多好处,所以自发布之日起即得到了广大企业的积极响应,被视为进入国际市场的“绿色通行证”。同时,由于ISO14001的推广和普及在宏观上可以起到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提高全民环保意识、促进节约和推动技术进步等作用,因此也受到了各 [2] 国政府和民众越来越多的关注。为了更加清晰和明确ISO14001标准的要求,ISO对该标准进行了修订,并于2004年11月15日颁布了新版标准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
现在,ISO27000:2005标准已得到了很多国家的认可,是国际上具有代表性的信息管理体系标准。目前除英国之外,还有荷兰、丹麦、澳大利亚、巴西等国已同意使用该标准;日本、瑞士、卢森堡等国也表示对ISO27000:2005标准感兴趣,我国的台湾、香港也在推广该标准。许多国家的政府机构、银行、证券、保险公司、电信运营商、网络公司及许多跨国公司已采用了此标准对自己的信息进行系统的管理。截至2002年9月,全球共有142家各类组织通过了ISO27000:2005信息管理体系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