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师破格申报(晋升)条件
(1)未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但长期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担任企业的技术骨干,符合申报工程师其他条件和达到下列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要求之一,可破格申报:
具备统招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
具备统招大专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
具备统招中等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6年以上。
(2)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申报:
个人获县区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市级主管部门授予的有关生产、经营、管理、生产等方面的先进荣誉称号;个人获得市(厅)级三等(县区级二等)科技奖励(获奖证书有署名);参与市(厅)级技术改造和技术攻关项目,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者(鉴定或立项书有署名);
在当地(县域)有一定经营规模和良好经济效益的重点企业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被市级党委、政府评为纳税大户的企业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
产品被授予省级产品或商标企业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和经营者;新产品的研制通过市(厅)级鉴定的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鉴定或立项书有署名);
在抢险救灾活动中表现突出,参与解决了技术难题,有县区级政府文件表彰;
参与完成我省有关工程专业的行业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等起草和制定;参与完成某项填补我省专业技术领域空白的工程技术工作,并具有相关证明文件或材料;
获得发明专利1项(为前三完成人)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均为完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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