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二手车交易量中私人用车占80%,其中小、微型非营运客车占有相当大的比重。新近出台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取消了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的使用年限限制,并把累计行驶里程调整为引导报废的参考指标。在商务部的这位相关负责人看来,新规对二手车流通是个利好。他分析,排除了使用年限的影响,二手车的交易价格将更接近车辆的真实价值,从而推动交易量上升。
在美国,报废汽车必须送到专门的回收利用企业进行处理。报废汽车作为一种重要的材料资源,具有较高的残值,能够完全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进行回收利用。经过多年摸索,特别是采用了先进的回收技术和设备后,美国已能把每辆汽车80%的零部件进行回收并重新利用起来。
日本国内汽车报废速度很快,一般乘用车平均报废年限为10年。每年报废车辆约550万辆,与新车销售量基本持平。
在2005年之前,由于缺乏行之有效的法律,日本每年有十几万辆旧车被非法丢弃。鉴于此,2005年日本颁布了《汽车循环法案》。该法案规定,日本消费者要在购买新车时缴纳回收再利用费,并要求在用车辆在法律实施后3年内缴纳回收再利用费。
这些费用包括5项,分别是汽车破碎残渣费、气囊费、氟里昂处理费、资金管理费和信息管理费。缴费后车主会获得盖章的证明。如果没有这个证明,车辆不能通过年检。回收再利用费由汽车生产企业来设定。由于消费者在购买汽车时会考虑这个费用,所以汽车生产企业不能对费用随意设定。
行业专家普遍认为,在欧盟国家中,报废汽车回收利用做得的,是老牌汽车强国——德国。
德国8100万人口共拥有各类汽车5000多万辆,每年注销机动车350万辆,其中,在德国报废拆解的不到100万辆,其余200余万辆会通过不同途径卖到俄罗斯、波兰等东欧国家以及西班牙等欧盟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