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油动力移动照明塔4聚光灯柴油动力移动照明塔4聚光灯柴油动力移动照明塔4聚光灯
夜间操作时满足以下对工作区交通管制的附加要求2
布局显示了移动升降照明车灯塔的位置,包括典型的间距,横向放置和安装高度,并清楚地显示了晚上进行所有工作所需的所有照明灯的位置。
要使用的移动升降照明车灯塔和电源的说明。
所有照明设备的技术细节,包括名称,型号,额定功率和光度数据。
用于控制眩光的所有通风橱,百叶窗,护罩或别的装置的详细信息。
灯具的附件和安装细节。
照明计算确认布局将满足照明要求。
承包商应保持应急照明弹的供应,以在交通事故,设备故障,照明设备故障等意外情况下使用。
2.照明要求。塔顶安装的照明器,无论是固定式,便携式,挂车式还是设备安装式,均应具有足够的功率和/或数量,以在操作区域内提供所需的照明水平和均匀性。照度均匀度(定义为在需要指示照度水平的区域内平均照度与照度之比)不得超过5:1。应顺序增加进近道路的照明水平,以防驾车者因从完全黑暗到非常明亮的状况的快速变化而迷失方向。
现有的街道和高速公路照明不应消除承包商提供照明的需求。在确定要提供的光的瓦数和/或数量时,将考虑由现有灯提供的照明量。这种考虑应在承包商的夜间运营和照明计划中提出。如果照明系统出现故障,则应停止夜间运行,直到恢复所需的照明水平为止。
a。I照明(5英尺烛光)。应为一般施工作业的所有区域提供I照明,以包括承包商=人员的所有作业,包括工作区交通控制设施和作业,登台,挖掘,清洁和清扫,弃土处置,环境美化,种植和播种在实际工作,借用区域,破坏区域和卡车清理区域之前进行布局,测量。
在车道和/或道路封闭锥度区域应连续提供I照明,包括封闭锥度的设置和拆除。至少要在摊铺机或铣刨机前方400英尺,后面800英尺处提供I照明,或者在小于1500英尺的范围内进行混凝土浇筑或铺路工程的整个区域。该区域应根据需要扩展,以涵盖与摊铺操作相关的所有车辆和设备操作。整个建筑作业区域对I照明的要求都是这样,精轧辊可以使用安装在其上的泛光灯工作,超出I照明的范围。
b。II照明(10英尺烛光)。应为标记站,沥青摊铺,碾磨以及混凝土的放置和/或清除操作提供II级照明,包括桥面,铺路或铣刨机前方50英尺和后方100英尺的桥面。
C。III照明(20英尺烛光)。应提供III照明,以用于路面或结构裂缝的填充,接缝修理,路面修补和修理,信号设备或别的电气/机械设备的安装以及涉及精细细节或复杂零件和设备的别的任务。
3.强光控制。许多照明设备的设计,安装和操作均应避免眩光影响到道路上的交通或对毗邻道路的居民造成烦扰或不适。承包商应定位照明设备并对准照明设备,以在工作区域提供所需的照明水平和均匀度,而不会产生令人反感的眩光。工程师将确定眩光超过交通或邻近住宅的可接受水平。
承包商应在需要时在照明设备上提供防护罩,遮阳板或百叶窗,以减少令人反感的眩光程度。至少应满足以下要求,以避免在向别的道路上产生令人讨厌的眩光:
塔顶安装的灯具应大体平行于或垂直于车道。
照明设备应对准光束轴中间与垂直安装杆之间的角度不大于45E。
不可以以高于垂直线72E的角度提供大于20,000坎德拉的发光强度的照明器。
除非塔顶的公用设施或结构阻止,否则在使用时,塔架应扩展至其全部工作高度,以减少眩光并提供均匀的照明。
选择这两个规范是为了显示如何制定可以为工作区域提供照明的规范的差异。
在施工开始前30天进行开发并提交批准,
为了提供有关设备的详细信息,并且基本上假定便携式移动升降照明车灯塔将作为光源。
为了提供照明水平,计算被提交以显示照明水平将由布局提供,这将需要照明人员。
要求承包商为建筑作业和活动提供一定的照明水平。基本上,承包商需要事先获得照明计划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