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要求
(1)电梯应按规定单独安装接地保护和避雷装置。
(2)电梯底笼周围2.5m范围内,必须设置稳固的防护栏杆。各停靠层的过桥和运输通道应平整牢固,出人口处应设置可靠的强制式闸门。
(3)限速器、制动器等装置必须由专人管理,并按规定进行调试检查,保持灵敏可靠。
(4)电梯每班首次运行时,应空载及满载试运行,将梯笼升离地面1m左右停车,检查制动器灵敏性,确认正常后方可投入运行。
(5)梯笼乘人、载物时应使载荷均匀分布,严禁超载使用。
(6)应严格控制载运重量,在无平衡重时(如安装及拆卸时)其载重量就折减50%。
(7)电梯运行至上层和下层时仍要操纵按钮,严禁以行程限位开关自动碰撞的方法停车。
(8)当电梯未切断总电源开关前,司机不能离开操纵岗位。作业后,将电梯降到底层,各控制开关扳至零位,切断电源,锁好闸箱和梯门。
(9)风力达6级以上停止使用,并将梯笼降到底层。
(10)多层施工交叉作业,同时使用电梯,要明确联络信号。
(11)电梯安装完毕正式投入使用之前,应在首层一定高度的地方架设防护棚,搭设方法参见高处作业要求。
(12)各停靠层通道口处,应安装栏杆或门。其他周边各处,应用栏杆和立网等材料封闭。